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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國際合作

Q: 補助經費是否有上限?可以編列之補助經費科目為何?
A:

單位:科技政策科

1.補助經費並無申請之上限,請考量公司之研發人力、研發能量等因素,依照實際計畫執行需求編列計畫經費,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臺方計畫總經費50%。

2.可編列補助科目包含:投入研究發展之人事費、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、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、無形資產引進費、委託研究費、驗證費、差旅費(含國內、外差旅費),其經費編列應符合申請須知會計科目與編列原則。

 

更新日期:2024年4月2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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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人:A+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 謝碧珍
聯絡電話:02-23412314分機2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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