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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人載具法規

Q: 執行沙盒實驗計畫所使用之試驗牌照,是否能不同於一般試車牌,可透過排除法規方式,於創新實驗計畫進行載客/貨、收費等營運相關實驗?
A:

單位:機電運輸科

1. 可以,申請人得於申請沙盒計畫時提出相關法規排除需求,並於排除法規項目中說明試車牌對於相關「營運實驗」之限制規範,經申請獲得核准後即可不受相關限制進行實驗。

2. 不過,須注意前述定義中所指的「營運實驗」,基本上仍需以驗證營運中的創新商業模式等作為實驗目的,而非單純以營利為主要目的。

 

更新日期:2023年2月16日

 

聯絡資訊
聯絡人:無人載具計畫辦公室 雷震台
聯絡電話:02-23946000分機2256
更新日期:2023-05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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