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:科技政策科
為獎勵願意從執行單位轉任至新創公司的員工,執行單位技術作價取得的「股權」,應分配一定比率給員工。若執行單位想要降低股權繳庫的比率,應至少分配30%給員工。
更新日期:2023年9月25日